2025-02-04 星期二
2014年市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本级)
时间:2016-07-1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我部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3.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落实与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与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牵头组织联络和调研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支持、帮助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市各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同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同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

5.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调港澳统战工作。

7.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联系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物,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9.负责全市统战干部的理论、业务培训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培训工作。

10.指导镇、区党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1.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五个科室。

各科室主要职能分别是:

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查、掌握统战工作动态,收集和编撰统战信息,编辑内部刊物;组织、协调重要的调研、宣传活动;负责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部机关党务、工、青、妇、政工人事、纪检、文秘、档案、保密、外事、会务、财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

党政科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贯彻执行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队伍建设;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选拔、培养、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联系各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提出有关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

经济科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与建议;联系市工商联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港澳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

民族宗教科

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物,推动宗教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依法管理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止宗教方面的非法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负责管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开展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负责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处理有关民族事务问题。

联络科

开展港澳台统战工作,依托港澳台同乡社团广泛团结、联系港澳台乡亲,进一步加强港澳台统战工作,发展壮大具有广泛包容性的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服务;开展海外统战工作,广泛联系、团结海外乡亲和华侨华人,促进反独促统工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培养壮大爱国爱乡新生骨干力量,加紧港澳台海外中青年一代及专业人士的物色和培养,为同乡社团培养接班人,实现薪火相传;加强粤港澳合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港澳台海外乡亲联系广泛的优势,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献智出力。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部编制数22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3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1名。

截至201412月,在职人员20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3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1名(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梁丽娴)。离退休14名。

(三)2014年度主要发展计划及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推动统战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切实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3.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保证我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知情参政的政治权利,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4.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发展壮大具有广泛包容性的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服务,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推动祖国和平统一作出贡献。

5.进一步加强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探索工作新领域;发挥工商联(总商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工商联发展环境,大力支持工商联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继续坚持将商会会长、行业协会商会会长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对商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职人员的职业培训,将商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管理范畴,营造有利于商会人才成长的环境。

6.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各界人士和谐相处、共谋发展。

7.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8.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统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统一战线三支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提供组织保证。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989.77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989.7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605.36万元,占6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0.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84.41万元,占39%,主要支出项目有港澳乡亲活动经费;开展台湾、海外专项工作经费;开展香港、澳门专项工作经费;民主党派、市知识界人士联谊会负责人兼职工作补助、民主党派工作经费、市知识界人士联谊会研讨调研经费、统战工作专项经费、协调工商联及党外人士专项经费、中山海外联谊会换届大会、中山市民主党派志编撰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95.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4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62个、8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境外参观考察14.9万元,主要用于出访澳洲、新西兰经费7.3万元;出访美国、加拿大经费4.3万元;出访台湾1.3万元;赴新加坡参加恳亲活动2万元。(2)开展专项工作44.57万元,主要用于赴香港、澳门开展专项工作。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比2013年增加10万元,原因在于2014年我部赴海外出访和港澳专项工作任务更为繁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6万元,用于车辆运行维护,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86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3年增加0.86万元,原因在于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结余的0.86万元结转至2014年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4年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减少27.2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4年接待情况有所变化。2014年我部公务接待共68批次,接待人员合计850人。

 

附件:1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4年收入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