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廖耀林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视频关键要点:
根据《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经营者不得自行或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以及商品声誉。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主动依法查处。同时,侵权者还将面临民事责任、行政处罚,严重者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立足本职,发挥他们所在领域的专业优势,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由市委统战部联合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市互联网行业党委共同指导,由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市律师协会、市直播电商协会联合主办,市律师界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承办的“智荟电商·法律护航”——中山市电商企业合规经营普法公益月活动于11月18日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