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意见》一经出台,就在中山民营经济人士中引发热烈反响。中山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认真学习《意见》,倍感振奋、倍受鼓舞,纷纷畅谈感想。
张燕航 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中山市工商联主席(会长)、广东毅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意见》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全方位路径,提出的目标更加具体直观、任务更加明确细致,精准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和民营企业诉求期盼,在更高站位、更高层次上为民营经济发展把脉定向、换挡提速,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意见》对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增强了我们为用户、产业、社会创造价值的使命感责任感。中山广大民营企业将肩负起推进技术创新、承担起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责任、发挥出对产业对社会的贡献作用,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奋力实现中山高质量发展。
梁会华 中山市工商联副主席、中山市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31条”的出台正当其时,意义重大!《意见》首次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的定位,释放出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坚定立场和明确信号。这是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的有力举措,通过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助力民营企业在风云变幻的经济浪潮中披荆斩棘、乘风破浪。
廖皓炜 中山市工商联副主席、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出台饱含着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企业家的真切关怀,是企业发展的“及时雨”。这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的关心关爱,更加坚定了我们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
林伟东 中山市工商联副主席、广东永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意见》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一脉相承,再次重点强调了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这是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作用的巨大肯定。我们民营企业将一如既往,坚定信念,奋发图强,抢抓机遇,把企业做强做优,持续为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做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赖穗燕 广东省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会执委、中山市工商联副主席、中山市至尊帝皇食品(中山)有限公司总经理
《意见》的发布为民营经济复苏发展注入了强心剂。“民营经济31条”的具体举措,对企业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尤其是针对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融资门槛等难题,给出了制度化安排和明确指导意见。这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良性循环和发展提供保障,给我们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除后顾之忧。